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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超前型立法的时代把握
作者姓名:王璐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在全球化背景下,走政府主导型法律发展道路在采用超前型立法模式时存在局限性。要解决法律发展过程中对本土资源文明与落后、继承与改革的问题,关键在于找准全球化、现代化、本土化的定位,树立与时俱进的科学法律发展观。

关 键 词:超前型立法  价值体系  法理  与时俱进
文章编号:1672-8254(2007)02-0104-05
修稿时间:20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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