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须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消除城镇化几个误区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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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虹.城镇化须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消除城镇化几个误区的法律思考[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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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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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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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民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苏南农村的视角"(项目编号:12YJA82002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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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在城镇化建设中,存在三个误区:土地征收是城镇化的前提;土地换社保是城镇化的保障;农民"被上楼"是城镇化的结果。误区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宪法和基本法律规定的模糊、不合理及立法的缺失。具体完善措施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落实到农户或个体农民;提高补偿标准,建立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机制;完善现有立法,确认和保护农民选择适合生活方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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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镇化 土地征收 土地换社保 农民"被上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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