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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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明灿.论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J].决策与信息,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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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明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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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11 级民商法方向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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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了在涉及专门知识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庭审.这一规定是我国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但是法律对专家辅助人尚无系统规定,学界争论不一,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本文尝试在专家辅助人概念、诉讼地位、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比较和必要性等方面对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分析,指出我国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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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诉讼辅助人 不足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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