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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溯及力的部分从新原则
作者姓名:荣凤娟
作者单位:荣凤娟(四川大学)
摘    要:<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1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连续工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订  协商一致  劳动者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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