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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千里往见大慧禅师的历史公案新解
引用本文:林振礼.朱熹千里往见大慧禅师的历史公案新解[J].东南学术,2014(1).
作者姓名:林振礼
作者单位:泉州师范学院闽南文化生态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闽南多元宗教和谐共处探源”(项目编号:11BZJ036)
摘    要:"格物说"既是朱熹时代社会精英共同关注的学术问题,也是应对禅宗挑战的必然结果。绍兴二十六年(1156)十月,朱熹于秩满候批之际,为柯国材撰写《一经堂记》,突出《大学》"格物致知"这一重要命题。而早在绍兴十年,侍郎张九成、状元对汪应辰登径山问道,谈"格物之旨",大慧答以"物格说"。时佛教界领袖这种以禅释儒之"格义",说明该时代社会精英对儒家《礼记·大学》经义的重视。追溯思想史上朱熹与大慧的潮州之会这一历史公案,既可以揭示朱熹注解《大学》"格物补传","开一新传统"(牟宗三语)之序幕的隐微之处,也可以阐明朱熹理学(新儒学)以"格物致知"作为开启"下学上达"之锁匙。

关 键 词:朱熹  大慧禅师  道谦  泉州  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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