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制度道德在所有权中的表达路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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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蒲俊丞.生态文明制度道德在所有权中的表达路径研究[J].东南学术,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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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蒲俊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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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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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农民分化与农地资源利用调适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YJC820065);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农民自愿退出集体土地补偿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1QNF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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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1世纪人类在生态环境危机中进入生态文明时代,生态文明的制度道德深刻地型塑着所有权的时代样态。仅仅依靠20世纪初"所有权负有义务"的内涵已难以回应生态时代的正当性危机,必须将生态文明的制度道德转换为整体法秩序义务,妥当地植入所有权所负义务之中,其路径是可在立法层面进行建构,即在所有权制度上配置不得损害生态环境的消极义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义务来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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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时代 生态文明 制度道德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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