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益交换”到“利益平衡”——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缔约理念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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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京莲.从“利益交换”到“利益平衡”——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缔约理念的发展[J].东南学术,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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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京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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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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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双边投资条约转型研究”(项目编号:12JCFX06Y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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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中国对外投资步伐的加快,中国由资本输入国转变为兼具资本输出国的身份。利益交换的缔约理念不能适应中国身份出现混同的情形。利益平衡成为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缔约基础。所谓利益平衡即以投资者私有财产权保护为核心,以东道国社会公共利益为边界,将投资者私有财产限制在东道国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最终达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和东道国核心利益的维护,实现两者的平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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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边投资条约 利益交换 利益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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