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为重建家族制度进行的合理性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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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小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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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厦门大学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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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宋代理学与家族制度重建”(项目编号:09YJA7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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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熹在建立了理学思想体系的同时,着手重建家族制度。为了完成这一社会实践任务,朱熹从三个方面对重建家族进行了合理性辩护:其一,从天人一体的本体论高度,论证天下一家理想社会的合理性;其二,从个人道德修养的角度,要求每个家庭成员以事天的虔诚与恭敬孝敬家长,从而为家族建设提供情感依据;其三,从生死观的角度讨论孝亲的合理性,以及重建家族制度对于每个家庭成员而言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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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朱熹 理学 家族制度 重建 合理性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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