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僧侣财产权探析——宗教财产权研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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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菁.佛教僧侣财产权探析——宗教财产权研究之一[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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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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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筹),浙江,绍兴3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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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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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证分析表明:佛教僧侣具有双重主体身份,他们既是宗教界的出家人,又是市民法上的自然人.依佛教教规,僧侣通常不应蓄财;但依民法,僧侣应享有其私人财产所有权.此文探讨了我国现有法律与宗教在僧侣财产权问题上的冲突,分析了僧侣财产权的特殊性,建议设立民法上的宗教财产所有权,解决法律与宗教的冲突,为司法审判提供适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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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僧侣 财产权 立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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