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的自律和他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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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希仁.职业道德的自律和他律[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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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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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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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的 《周礼·考工记》把社会分工概括为 “六职”, “周礼三德”中的所谓 “敏德”就是职业道德, 它是个体养成和施展才能的场所, 并体现为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 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职业道德的他律就是通过这些规范体现的 “应当如何”的要求, 其作用在于由外而内地培养和促进个体道德的自觉性与自主性; 职业道德的自律在于培养从业人员的职务感和责任心。道德的自律不只是主体克制和约束自身的意思,更根本的一层意义是: 主体借以律己的准则, 是自然、社会的客观的合理的要求, 道德价值的根据不在人自身, 而在人之外, 在于人所实践于其中的社会和历史。他律也正是对个体的主体性、主动性的肯定, 是人的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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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道德 敏德 自律 他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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