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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劳资纠纷酿惨祸
引用本文:刘紫凌,郭建军.莫让劳资纠纷酿惨祸[J].新劳动,2002(18):4-6.
作者姓名:刘紫凌  郭建军
摘    要:2001年7月14日,湖北省黄冈市最大的国有企业——黄冈市铝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祁松,被公司设备科一职工之子伊罗劫杀在家。10月31日,咸宁市化纤厂厂长汪仕华在办公室被前来要求增加“买断工龄”费的职工徐育东杀害。12月20日,襄樊市襄阳物资公司副总经理吴诗平在对所属燃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遭到一职工家属袭击,不治身亡。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劳资纠纷问题应当受到高度重视。

关 键 词:劳资纠纷  职工  副总经理  铝业  集团公司  经济转型时期  国有企业  设备科  家属  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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