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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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德培,李双元.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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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德培 李双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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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冲突法一向是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在英美国家,很多学者甚至就把国际私法称为冲突法。当然,国际私法所研究的问题,除冲突法外,还有其他一些有关的问题,例如依英美学者的主张,除冲突法外,还应有管辖问题与外国判决(及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依法国学者的主张,除冲突法外,还应有国籍,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和管辖问题;再依苏联和东欧不少学者的主张,除冲突法外,还应有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国际民事统一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仲裁裁序等问题。但不管怎样,目前多数国际私法学者仍一致认为冲突法是国际私法应该研究的主要部分或基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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