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合二而一”的方法决不能解决矛盾——与姚伯茂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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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昌登.用“合二而一”的方法决不能解决矛盾——与姚伯茂同志商榷[J].江汉论坛,19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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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昌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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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七月十九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姚伯茂同志的《浅评关于“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讨论》一文。文章认为:“按照矛盾双方同一性与斗爭性的不同情形,可以将矛盾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以斗爭性为主的矛盾”;第二种类型是“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以斗爭性为主的矛盾”,需要通过斗爭去解决;而“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则应该用“合二而一”、即把对立面结合起来的方法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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