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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的真理与真理的法
作者姓名:丛硕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的真理源于物质的存在与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及经济基础存在与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每一部法律必有体现法的真理的部分,而这正是真理的法的表现形式。法将不断趋向于法的真理和真理的法的完美结合,更好地指导人们依规律作为。

关 键 词:法的真理  真理的法  自然法  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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