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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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斌.上海24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创新项目[J].社区,2002(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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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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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再就业服务中心2、“协保”“协保”全称“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是为促进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中年下岗职工进入市场就业而在1997年推出的一项政策。“协保”对象为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性下岗人员和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女性下岗人员。这部分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与再就业服务中心、原单位签订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运用“政府让一块,企业贴一块”模式,给予一定的补偿,保障其养老、医疗等有关待遇,解除后顾之忧,提高就业竞争能力,鼓励进入市场自谋职业。2001年以后,实行“协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协商一次性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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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创新项目 社会保障 再就业服务中心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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