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裁判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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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德海.论裁判防范[J].江苏社会科学,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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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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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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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没有防范的裁判不是好裁判,我们可以从孟德斯鸠的权力制衡理论中得到这个结论。那么,什么样的防范才是一种合理的、有效的防范呢?这个问题对于防腐倡廉,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一、裁判防范的根据现代意义上的裁判防范,在观念上主要归功于孟德斯鸠,而裁判防范的有效机制,则是在此后的几百年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十九世纪下半叶以后,欧美各国宪政制度及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使裁判防范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人类社会为什么要防范裁判?这是因为人的德性总是不完善的,如果权力不受制约不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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