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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探望权
作者姓名:
谢然军
作者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摘 要:
探望权又称探视权,该项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这一制度为处理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各国立法和法理所接受。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吸收了英美法系的探望权制度,弥补了我国婚姻法中探望权制度的缺陷。确立探望权制度符合世界婚姻家庭制度发展的潮流,具有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但随着《婚姻法(修正案)》在实践中的应用,探望权制度中的一些规定存在缺陷。
关 键 词:
《婚姻法》
探望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社会现实意义
英美法系
制度起源
法律依据
制度发展
婚姻家庭
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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