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程序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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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贤宏,吴建依.论行政程序法制化[J].社会科学研究,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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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贤宏 吴建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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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律系(黄贤宏),宁波大学社会学系!浙江省宁波市315211(吴建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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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程序法制化是现代行政法治的核心 ,它对促进民主建设 ,保障相对人程序权益 ,规范和监督行政权行使和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法制化的内容包括听证程序、教示程序、回避程序、辩论程序等 ;法制化的途径是通过将重要的行政程序制定成法律规范 ,并在此基础上将行政程序进行系统化、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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