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对疑似赃物的处理看占有推定制度的确立——以被追诉人不能归案或死亡为研究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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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豫,李健.从我国对疑似赃物的处理看占有推定制度的确立——以被追诉人不能归案或死亡为研究路径[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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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豫 李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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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重庆市,400067,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市,4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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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追诉人因外逃等原因而不能归案或死亡时,将导致刑事诉讼程序中止或终止.此时,侦查、起诉、审判各部门对扣押或冻结的疑似赃物如何处理,我国无统一规定.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是因为我国没有确立占有推定制度.无论是从物权法的理论体系还是占有推定制度的功能等来看,占有推定制度理应是物权法当然、应有之义.所以,建议我国应确立该制度.占有推定制度确立后,在处理疑似赃物时基于被追诉人不能归案或死亡之情况,对"人"的诉讼与对"物"的诉讼进行相分离,并建立以开庭审判为要旨的疑似赃物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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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疑似赃物 占有推定制度 审判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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