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履约为什么重要——基于中国农业契约特征的分析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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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忠爱.自我履约为什么重要——基于中国农业契约特征的分析和思考[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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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忠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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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经济学院 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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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和农户以特定的契约形式进行交易顺应了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解决分散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但是,目前公司和农户在契约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凸显的契约失效、组织解体等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组织绩效的发挥.究其原因,与目前理论及实践对公司和农户契约特征的认识不足有关.对现实中公司和农户契约的内在特征及履约的基本要求进行具体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缔约主体的不平等性、契约客体的特殊性、契约内在的高风险性、契约的不完全性和强制实施的困难等决定了公司和农户履约的现实困境,使契约能否自我实施成为决定契约关系稳定与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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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契约 契约特征 自我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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