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隐名股东资格认定法律制度之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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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祥生,苏沂琦.论隐名股东资格认定法律制度之重构[J].江西社会科学,2019,39(1):193-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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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祥生 苏沂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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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广东广州 510320;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 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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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投资市场的日趋活跃,隐名出资行为频繁发生。对于隐名出资之股东身份的认定标准,学界存在不同学术观点,司法实务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严重,这既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不利于建构健康、有序、高效的市场经济制度。隐名股东的成因极其复杂,不同成因对于其身份认定具有重要价值,从大量司法案例情况看,当事人选择隐名的动机纷繁复杂,可以将其区分为十种不同情形。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重大的利益纠葛,其身份认定包括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两项标准,且必须综合考量及平衡各方利益,在类型区分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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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 股东身份 隐名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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