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明成化十年,漕粮行改兑法,运军需赴州县水次收兑漕粮,这是一次重要的制度变动。"一条鞭法"推行前,漕粮民收民解,旗军、运丁常常盘剥里甲和粮长,至嘉靖朝这一现象更加普遍化。为避免旗军、运丁的勒索,加上江西河道不利航运,自万历朝起江西州县即在省城购置漕仓,于省仓兑粮与运军。"一条鞭法"推行的过程中,漕粮官收官解,这时州县也设立了一批漕仓。至清乾隆朝,南昌城外西北、西南已漕仓林立。这些城外漕仓后来成为试馆、会馆,供士子考试及州县官民赴省之用。通过明清江西省城外漕仓兴起的历史,可以认识贡赋体制对于形塑城市空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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