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限定的实证考察与改进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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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钢.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限定的实证考察与改进路径[J].江西社会科学,2019,39(1):184-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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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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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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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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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限定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关事项是否属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列明调整的事项面临再次识别和归类,同一事项是否属于第14条调整事项存在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这是由于第14条所列明调整事项过于笼统、简略和抽象所致。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确立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的客观标准,尽可能扩大和细化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的列举事项,通过非结论式正面清单的方式列举公司适用法所调整的事项,这是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限定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问题的正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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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 正面清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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