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实然与应然:环境与健康标准的法律地位分析
引用本文:王旭伟.实然与应然:环境与健康标准的法律地位分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9,39(9):171-182.
作者姓名:王旭伟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辽宁沈阳 110000
摘    要:环境与健康标准是以保护人体健康为核心目标的环境标准。在实然层面,环境与健康标准并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具有法律属性,已颁发的环境与健康标准因属于推荐性标准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应然层面,环境与健康标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为环境健康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提供基础保障作用,理应被赋予相应的法律地位,至少应具有同行政规章一样明确的法律属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确立"保障人体健康"在整个环境标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应授权立法以规范环境标准的制定主体和程序,提高环境标准的法律位阶以增强其法律效力,明确政府、企业、公民的环境与健康权利义务以奠定和提升环境与健康标准法律地位。

关 键 词:环境与健康标准  环境标准  健康权  环境权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