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促者性侵幼女的刑法规制研究——基于124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 |
| |
引用本文: | 苏雄华,冯思柳.淫促者性侵幼女的刑法规制研究——基于124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9,39(2):208-216. |
| |
作者姓名: | 苏雄华 冯思柳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吉林长春 130012;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江西赣州 341000 |
| |
摘 要: |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的124份一审刑事判决书表明,在卖淫嫖娼犯罪中淫促者性侵幼女的现状堪忧,当下刑法对此问题的规制存在过于偏重保护社会法益、违背幼女性行为能力的绝对推定、罪间体系不协调等不足,从刑事司法政策角度来看,亟须加大对淫促者的刑法规制。幼女的性权利以其具备性行为能力为前提,其只享有被动性的性权利,对主动性的性权利不具有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完善刑法规制淫促者侵犯幼女性权利的行为:在司法层面应以法条竞合犯将其作为强奸罪的共犯论处,在立法层面则应废除引诱幼女卖淫罪,并将其规定为强奸罪的情节加重犯。
|
关 键 词: | 卖淫嫖娼 幼女性权利 淫促者 强奸罪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