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代表提案制的积极效应及完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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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亚勇.党代会代表提案制的积极效应及完善思路[J].领导科学,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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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亚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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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党建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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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共产党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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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指党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属于党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的制度,是党代表任期制的延伸和保障.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党代会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建立党代会党代表提案和提议制度.2009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这标志着该项制度开始从局部试点向全面推广延伸.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总结提炼地方实践和探索的成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对于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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