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分析
引用本文:刘同庆,付嗣全.“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分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Z1).
作者姓名:刘同庆  付嗣全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240
摘    要:当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善意取得制度作为动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一种重要方式,应体现并规定在物权法中,现行《民法通则》虽未确认善意取得制度,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善意取得是得到承认的。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审议稿中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理论界已有深入探讨,本文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对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探讨分析,以供参考。

关 键 词:善意取得  善意  动产  构成要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