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完整性之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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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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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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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供统计资料完整性是新《统计法》对统计调查对象提出的刚性要求。通过界定其完整性含义,从法理角度进行全面阐释,分析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确保统计资料完整性的途径,一是强化统计调查义务告知制度;二是加强统计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四是加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建设;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和奖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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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计资料 完整性 构成要件 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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