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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引用本文:牛兰春.党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J].新世纪领导者,2007(5):45-46.
作者姓名:牛兰春
作者单位:中共泰安市委党校
摘    要: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十六大党章在继续强调“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同时,又引人注目地增写了共产党员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义务。这是根据新世纪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党同志提出的新要求。

关 键 词:共产党员  模范  法律法规  守法  十六大党章  宪法  特权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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