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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
引用本文:程积恭.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J].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8).
作者姓名:程积恭
作者单位:四川川化集团公司
摘    要:四川川化集团公司的三项制度改革起步较早,还在80年代末,当时的三胺车间就进行了优化劳动组合的试点。但限于人们的观念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这次改革尝试未能深入和推广。1992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四川省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意见,我们通过总结优化劳动组合的经验和教训,认为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深化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比起优化劳动组合更能促进企业在劳动关系上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所以,1993年4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全公司内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通过了由劳资处起草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报请省劳动厅批准同意后,于同年开始按方案试行。在近2年的时间里,我们通过学习、试点、总结、推广四个阶段的工作,于1994年底全面完成了这项工作,做到过渡平稳化,实施规模化,运行制度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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