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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熹的法律思想
引用本文:王威宣.论朱熹的法律思想[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1).
作者姓名:王威宣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法律系
摘    要:<正> 朱熹(公元1130—1200年),南宋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也是有影响的法律思想家。其著作极为丰富,主要有《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诗集传》、《楚辞集注》、《四书章白集注》、《周易本义》等。其中《四书章句集注》是封建统治者规定的必读教科书,使用达八百多年之久,影响极大。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其法律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存天理,灭人欲” 朱熹哲学思想的核心是“理”。他说:“理也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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