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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虚字“言”的语法作用
引用本文:陈梦韶.《诗经》虚字“言”的语法作用[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3).
作者姓名:陈梦韶
摘    要:在《诗经》中,除了作动词“发言”及作名词“语言”讲的“言”字之外,还有一百零四个“言”宇,都是语法上所谓“文言虚字”。这些虚字“言”,散见于一百句中,其中有四句各镶嵌两字。后代的经学家、训诂专家、及语法学者,或把这些“言”字当人称代词“我”解释,又把它当名词“言语”和“策命”解释。或说“言”是语词,等于“云”。或说是助词,等于“兮”。或说“言字用作词头,放在动词的前面。”并说“词头不是一个词,它只是词的构成部分,其本身没有词汇的意义”。但是,我们根据汉语语言事实来考察,在《诗经》里作为虚字用的“言”,都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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