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完善——以服务型政府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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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美玲,王国良.试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完善——以服务型政府为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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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美玲 王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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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2. 江西社会科学院,江西,南昌,3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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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9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十一五学科共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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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蕴涵着民主、法治、责任、有限的深刻内涵.我国法制建设必须对此作出积极回应: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理念与具体制度设置方面存在诸多与服务型政府不协调之处,因此国家赔偿法应在立法观念、赔偿程序、赔偿范围等方面予以修改,进一步强化与服务型政府的衔接,以推动善法之治与服务型政府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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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服务型政府 国家赔偿 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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