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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赖利益及其对我国债法体系的影响
引用本文:张梅枝.论信赖利益及其对我国债法体系的影响[J].职业时空,2008,4(4):39-40.
作者姓名:张梅枝
作者单位:张梅枝(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一、两大法系信赖利益的基本理论1.英美法上的信赖利益——富勒的信赖利益理论最早提出信赖利益理论的是美国学者富勒,富勒在前契约责任上的贡献与耶林的缔约过失责任几乎相同。富勒要说明的是契约责任产生的根据。因为美国契约法上的损害赔偿始终是以期待利益的赔偿为目的,但为什么会产生期待利益?法律对之保护的基础是什么?富勒认为正是信赖利益。

关 键 词:信赖利益  缔约过失责任  债法体系  期待利益  大陆法系  英美法  契约责任  契约自由原则  损害赔偿  履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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