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形式功能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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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赛红.合同形式功能新探[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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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赛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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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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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形式的功能经历了从效力性形式到保护性形式的演进,合同的保护性功能主要体现为保护当事人利益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前者通过承载意志、保存证据、提供信息而实现,后者则通过对涉及国家、社会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的合同进行形式强制,以及国家经由强制性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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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形式 保护性形式 当事人利益 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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