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土地一体化利用过程中农民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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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智航.城乡土地一体化利用过程中农民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现[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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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智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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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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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生视野下适当生活水准权的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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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在城市化进程中,中国以城市建设、小城镇发展和普遍建立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动力.因此,中国城市化进程也是一个农业用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然而,农民市民化的速度并不与城市化速度同步,失地农民的适当生活水准权实现程度普遍不高,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边缘化叠加”,即作为农民,在城市化前边缘化;作为市民,在城市化后再度边缘化.①因此,确保失地农民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现,以便其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对于中国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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