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闽西北四县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表层看发生在村级自治组织,而问题的实质却是乡村关系中村级自治组织对乡镇基层政权的依附造成的。拥有基层行政权力、高度组织化的乡镇政府对村级自治组织合法权益的侵蚀,是造成村民自治运作过程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原因。所以要缓解和克服这些矛盾和冲突,最重要的是要精简乡镇政府机构,转换其职能,理顺乡镇政府与村级自治组织政权与治权的关系,实现乡政村治的法治化,进一步明确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各自的职责权限,高度重视渐进式制度化建设成果的积累,并要认真耐心地解决村民意识、行为与村民自治活动不相适应的状况,努力为基层政治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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