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利福尼亚州《学生运动员权利法案》的解读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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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小霜.对加利福尼亚州《学生运动员权利法案》的解读与启示[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2(6):11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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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小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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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工业大学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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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我国青少年运动员权利保障问题研究”(15YJCZH109);湖南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
权利保障”(15C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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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生运动员权利法案》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为学生运动员制定的法案,对大学体育运动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法案的颁布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在NCAA的
管理下,美国学生运动员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缺失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助。《法案》的颁行全面保护了学生运动员的基本权利,改变了加州学生运动员通过
法律途径追索教育、医疗费用难的局面,为大学体育运动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同时也面临着个别条款有待明晰化、学生运动员权利的实现过于依赖学校决定、法案有效期过短
而造成权利不确定等问题。给我国的启示:应通过立法强化对学生运动员权利的保障,全面保护学生运动员的基本权利,重视学生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权,突出保障伤病学生运动员
财政援助权及医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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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体育 学生运动员 《学生运动员权利法案》 加利福尼亚州 |
收稿时间: | 2017/6/12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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