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应用于廉政建设的一项创举——评天津市“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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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耀军.社会学应用于廉政建设的一项创举——评天津市“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系统”[J].社会学研究,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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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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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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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用社会指标体系指导推动廉政建设是社会学应用于廉政建设的一项创举。天津市有关部门推出的“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系统”,在廉政监督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找到了联系二者的“中介”,为廉政监督提供了具体的工具和手段。该项研究开创性地将社会指标体系运用于政治问题研究,拓展了社会评估领域,将社会学与政治学结合起来,必将推动廉政建设的进一步科学化,同时也将推动政治社会学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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