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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缁衣》中儒家礼学的“德”概念
作者单位:;1.台湾中正大学历史学系
摘    要:在出土版本《缁衣》第廿章孔子语录中,孔子所提的德,乃是礼制国家长久运行的基础。统治者公赐才符合德的行为,此乃使受赐者不会自己用所受,而是将其作为敬献分享给子孙、臣属以及祖先。通过这种互相敬献之行为,整合社会结构而使国家达致治理。至于统治者的私惠,其不像公赐那样含德,所以对于国家之事不起作用。不过,孔子所言并没有彻底否定私行的恩惠,只是表达这种方法不符合国家的管理。《缁衣》中私和公的关系并非如后期汉帝国对臣属要求忘私为公的那样,并非要求全面扫除人们私下、亲近的来往,这种要求根本不符合先秦儒家的内礼。先秦儒家反而强调,不能为了国家而放弃私家。所以《缁衣》第廿章的意思不在于否定人们的私交,而在于强调礼制德政。

关 键 词:先秦儒家  楚简  《缁衣》    公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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