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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后的新企业不背老债
引用本文:马明林.重组后的新企业不背老债[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4(3):38-39.
作者姓名:马明林
作者单位:都江堰市法院
摘    要:都江堰市蒲阳铸造厂是蒲阳镇镇属集体企业,有职工108人,由于经营不善,长期处于半停产状态。2000年5月,经四川广宇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该厂资产总值为320余万元,负债达420余万元,净资产为负97万余元,又明显资不抵债。2000年8月,该厂两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最终形成

关 键 词:都江堰市  资产重组  集体企业  劳动关系  《劳动法》  改制  劳动合同  一次性安置费  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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