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后的新企业不背老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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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明林.重组后的新企业不背老债[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4(3):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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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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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都江堰市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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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都江堰市蒲阳铸造厂是蒲阳镇镇属集体企业,有职工108人,由于经营不善,长期处于半停产状态。2000年5月,经四川广宇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该厂资产总值为320余万元,负债达420余万元,净资产为负97万余元,又明显资不抵债。2000年8月,该厂两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最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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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都江堰市 资产重组 集体企业 劳动关系 《劳动法》 改制 劳动合同 一次性安置费 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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