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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供销社主渠道作用问题的初步探讨
引用本文:张桂亮,张德隆.关于发挥供销社主渠道作用问题的初步探讨[J].学术交流,1991(5).
作者姓名:张桂亮  张德隆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供销社 (张桂亮),黑龙江省供销学校(张德隆)
摘    要:如何发挥供销社主渠道作用,是经济领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渠道是借用词,用于经济概念,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途径或路线。主渠道,既有量的限度,又有质的要求。也就是在经营范围中的主要商品或品种占流通量的相当比重。具体表现是否完成了国家委托购销计划,对农民生产生活主要购销需要是否承担起来,通过购销和系列化服务活动是否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同时,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是否认真贯彻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是否起到了调节供求和稳定市场物价作用,在遵守社会主义商业道德、文明经商中对其它商业是否起到了示范或促进、疏导、诱导、制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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