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责任的伦理学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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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群.统计责任的伦理学考量[J].统计与决策,20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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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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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航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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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渭统计责任.是指包括统计主体在内的全体公民以及各类组织刚体在运用各种统计方法解决或回答有关统计问题时,对提供的统计数据应承担在法律上和道德上相应后果的统计规定及约束.这个定义有两层涵义:一是统计主体在生产提供统计数据的过程中要以统计自觉依法履行统计职能,亦即依法统计,其要旨是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作为全体公民以及各类组织团体的统计客体,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所以,前一层之意我们称之为尽责(即履行责任),后一层意思我们称之为问责(即追究责任).概言之,统计责任就是统计尽责与统计问责在法律与道德上的理性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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