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勿为子女购房掏空自己的“养老钱” |
| |
引用本文: | 王松山.老人勿为子女购房掏空自己的“养老钱”[J].当代老年,2008(12):13-13. |
| |
作者姓名: | 王松山 |
| |
摘 要: | 退休干部赵大妈住在镇上,老伴去世后她更加节省,手中存款10万元(她与老伴共同积累的)。2004年春,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两年的儿子突然从县城赶回家,说他已与女友商定好,春天买房,年底结婚。购房款30万元,必须首付1/3,其他的从银行贷款解决。他手中仅有积蓄1万元,要向母亲“借”9万元。赵大妈心里虽然不愿意,但口头上说不出;而且儿子知道自己有存款,总不能叫儿子为难啊!于是,她满足了儿子的要求,但是,儿子结婚前又回家说,现在小区内又盖了车库,正在出售,每个1万元,考虑到以后要买车,现在必须买下来,要不,以后就买不到了。
|
关 键 词: | 购房款 养老 子女 老人 退休干部 大学毕业 银行贷款 儿子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