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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勿为子女购房掏空自己的“养老钱”
引用本文:王松山.老人勿为子女购房掏空自己的“养老钱”[J].当代老年,2008(12):13-13.
作者姓名:王松山
摘    要:退休干部赵大妈住在镇上,老伴去世后她更加节省,手中存款10万元(她与老伴共同积累的)。2004年春,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两年的儿子突然从县城赶回家,说他已与女友商定好,春天买房,年底结婚。购房款30万元,必须首付1/3,其他的从银行贷款解决。他手中仅有积蓄1万元,要向母亲“借”9万元。赵大妈心里虽然不愿意,但口头上说不出;而且儿子知道自己有存款,总不能叫儿子为难啊!于是,她满足了儿子的要求,但是,儿子结婚前又回家说,现在小区内又盖了车库,正在出售,每个1万元,考虑到以后要买车,现在必须买下来,要不,以后就买不到了。

关 键 词:购房款  养老  子女  老人  退休干部  大学毕业  银行贷款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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