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刑法规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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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安琪.信用卡套现刑法规制的思考[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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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安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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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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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信用卡套现行为,应当从持卡人及提供套现服务的商户或中介两方主体进行分析。司法解释将特约商户提供信用卡套现行为界定为非法经营罪,违反了罪行法定原则、刑法谦抑精神和最后手段性原则,体现了金融立法领域重刑主义和国家金融机构中心主义思想。对信用卡套现行为的治理,应当从源头上分析原因,考察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性,通过严格审核制度、制定合理透支制度、健全金融法制体系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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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卡套现 非法经营罪 谦抑 治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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