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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务会计视角的假账司法治理制度创新
引用本文:董仁周,徐冉.论法务会计视角的假账司法治理制度创新[J].甘肃社会科学,2010(5).
作者姓名:董仁周  徐冉
作者单位:1.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长沙,410205
2. 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长沙,410082
基金项目:湖南省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基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 
摘    要: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虚构巨额营业收入,再次暴露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假账的严重性和治理结构的失当.会计假账问题是一个社会公害性的政治法律问题,可导致资本市场动荡、商业贿赂、腐败寄生,甚至可能诱成为金融危机.我国会计假账既是会计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更是法务会计问题.笔者认为,我国会计假账问题的根本因质在于对会计假账的治理是以自由裁量权较大的行政治理为主,没有形成专业化、权威化、有序化、高效化的司法治理机制.本文认为,应主要从法务会计视角创新会计假账司法治理制度,组建专业化的会计检察院和会计法院,逐步改变目前会计假账治理不力而成为社会公害的状况.

关 键 词:法务会计假账  司法治理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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