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海峡两岸破产法的比较与借鉴
引用本文:倪才龙.海峡两岸破产法的比较与借鉴[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6).
作者姓名:倪才龙
摘    要:破产法是各国保障和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客观地比较和分析海峡两岸的破产法,将有利于完善两岸破产法律制度;有利于促进两岸人民相互了解彼此的有关法律;有利于加快两岸经济发展和往来。台湾现行的破产法是1935年由当时的“国民政府”公布并在当年施行的,至今已作了两次修正,最近的一次在1980年12月。台湾的破产法是由总则、和解、破产和罚则四章组成,共159条。台湾的破产法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但在其立法和修正过程中,受英美法系破产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