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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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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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的由来] 镇江某医院职工卫某,在担任业务副院长期间,该院八病区因违反职工医疗保险专用卡管理规定,将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记入《专用卡》。镇江市卫生局作出给其行政免职处理。同时,市医保局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对违反医疗保险专用卡管理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如数追缴,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这导致该院经济损失达43万元人民币。该院考核组织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规定,于1999年1月2日和 1月 28日分别经过考核和复议,确定卫某1998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卫某不服,于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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