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会治理模式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落实社区治理的多方主体参与是微观基础,而这就要求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文章利用3个年度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从住房产权异质性视角剖析居民社区治理参与热情是否受其房产类型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房主较租户更愿意参与社区治理,但是拥有不同住房产权的房主的参与意愿具有明显的异质性。此外,房价上涨仅能显著提升完全产权(尤其是私有产权)房主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不影响共有产权房主的参与意愿,这为识别住房产权对社区治理参与的作用机制在不同情境下的差别提供了证据。文章的实证发现为坚持以“房住不炒”原则来治理住房市场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方向。文中验证的住房产权与社区治理参与之间的关联在具有不同特征的人群中存在差异。这提示我们应针对不同类型家庭制定差异性的策略来提高其社区治理参与意愿。研究结论为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构建社区多元主体互动合作的社区治理框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