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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训诂与文本的规定性
作者姓名:张跣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阐释学高等研究院;南开大学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STA013);
摘    要:任何事物都同时具有其自在规定性和关系规定性。中国训诂学立足“语词之链”,着眼于文本的自在规定性,是历时语言学与共时语言学的融合。它扎根语义本位,坚守确定性追求,秉持客观主义历史观,坚持在方法论范畴内自我完善和发展。在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其学科对象、研究方法、基本经典和指导思想,都没有重大的变化。这是故步自封,也是自我坚守,是理论缺陷,也是独特价值。西方阐释学立足“时间之流”,着眼于文本的关系规定性和文本意义的实现方式。西方阐释学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阐释学循环的深化过程,是关系规定性不断扩展的过程。西方阐释学把对关系规定性的关注贯彻到底,也把历史性和历史主义贯彻到底,导致了文本阐释活动中“物与人的彻底历史化”。对于西方阐释学而言,历史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它同时造就了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两种对立的历史观和阐释观。建构具有中国特色和当代形态的中国阐释学,必须立足中国资源,关注中国问题,尊重文化差异,强调世界眼光,在借鉴西方阐释学的成就与进展的同时,踏踏实实地汲取中国训诂学的精神、方法、理论和概念。

关 键 词:训诂学  阐释学  自在规定性  关系规定性  历史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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